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18日訊 為做好輻射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確保在輻射事故時,能準確地掌握情況、分析評價并決策,按事故等級及時采取必要和適當的響應行動。近日,即墨區印發了《即墨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對輻射事故的應急組織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應急保障工作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高到低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Ⅰ級)、重大輻射事故(Ⅱ級)、較大輻射事故(Ⅲ級)和一般輻射事故(Ⅳ級)4個等級。輻射事故發生時,要根據輻射事故等級作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預案》的出臺,使得輻射事故的應急組織更加健全,職責也更加明確。”即墨生態環境分局的工作人員介紹,《預案》建立和完善了部門聯動機制,明確了各責任單位的工作職責,針對不同類型輻射事故的特點,可以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處置輻射事故。
《預案》對進一步提高防范和應對輻射事故的應急反應能力,及時有效預防與處置輻射事故,控制和減輕事故后果,保障從業人員、公眾和輻射環境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即墨區將進一步加強輻射應急能力建設,強化應急演練和培訓,確保輻射安全。(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通訊員 隋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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