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4日訊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發布:李滄區人民法院發揮人民法庭訴源治理前沿陣地作用,與李村派出所協調聯動,訴前成功化解一起侵權責任糾紛,實現了矛盾糾紛不出社區就地化解。
青島市李滄區李村街道某社區張某、孫某兩位老人因瑣事發生爭執,張某將孫某推倒在地,導致孫某腰椎骨折,雙方向李村派出所報警。為提升糾紛化解效果,李村派出所與李村法庭取得聯系,雙方協調聯動,通過“治安調解+司法確認”方式,推動糾紛就地解決。
調解過程中,李村法庭干警詳細講解了侵權責任相關法律規定、明確了雙方應負的法律責任,派出所民警對雙方反復勸導、釋明情理。雙方當事人最終協定,張某賠償孫某醫藥費、誤工費等損失15000元,并互相賠禮道歉。隨后,李村派出所出具了《治安調解協議書》??紤]到協議的履行效果,為避免再起爭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李村法庭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糾紛圓滿化解。
下一步,李滄法院將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立足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進一步強化協調聯動,開展多元解紛、巡回審判、普法宣傳等工作,持續推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務下傾,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促進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法官說法:
司法確認程序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的一種。它是依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對當事人在訴訟程序之外達成的民事調解協議進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審查,并賦予其強制執行力的非訟程序。一方當事人如果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調解協議,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申請司法確認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費用,具有更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點。(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戴謙 通訊員 張清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