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8日訊 司法部近日表彰了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模范集體和個人,青島市2個集體、6名個人榮獲全國模范表彰。
其中,城陽區流亭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膠州市膠北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榮獲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表彰;卜秀芳(青島市金融消費糾紛調委會)、馮恩杰(市北區延安路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綦松濤(李滄區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劉倫慧(嶗山區王哥莊街道張家河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陳世省(即墨區藍村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馬言清(平度市南村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等6人榮獲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表彰。
近年來,青島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不斷深化人民調解改革,努力實現調解領域新突破、規范建設新格局、工作效能新作為,取得良好的創新實踐和社會實效。目前,全市已建調委會6千余家,年均化解矛盾糾紛近3萬件。今年以來,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社會組織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導備案工作指引》,創新性地推動社會組織領域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市、區(市)兩級社會組織總會、聯合會、促進會、商會、協會等新興社會組織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29家,成功化解矛盾糾紛557件,為企業、當事人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2.3億余元,為打造青島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強的法律服務和保障。各類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向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信息928條,被采納建議126條。全市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王言卿)

責任編輯:榮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