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31日訊 日前,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印發《關于開展市政道路施工集中整治行動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市政道路施工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多起違法道路施工案件。
青島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市北區“某工程出入口污水管線工程”施工中,未按照批準的期限挖掘城市道路,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政公用執法大隊責令其立即改正,及時補辦挖掘道路施工手續,并按照執法程序,作出罰款人民幣三千元的行政處罰;青島某公司在李滄區“永安路永定路路口等高溫水閥門更換工程”施工中超期施工,大隊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三千元的行政處罰;青島某電氣工程有限公司在市北區 “某建設項目高壓電纜過路”項目中,未按規定在道路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圍設施,擬作出罰款人民幣三千元的行政處罰。

近年來,城市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全市供熱、電力、燃氣、供排水等占掘路施工進入高峰期,市政道路施工超期超面積占掘路施工、施工物料隨意堆放占用城市道路等問題日益彰顯,影響市民群眾生活出行,成為市民關注、投訴焦點。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堅定以廣大市民群眾的需求為著力點,持續發力,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強化執法辦案質量,持續規范市政道路施工行為,截至目前,全年共計查處違法道路施工案件205起,切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道路通暢,解民憂,暖民心。

下一步,支隊將通過開展道路施工專項巡查檢查、繼續壓實工作責任,細化目標任務,建立完善執法臺賬,實施問題銷號閉環管理。同時,結合“行路難”、“道路施工擾民”等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加大依法處置力度,以有序有力有效的執法監管手段及時解決違法施工擾民問題,最大限度減少占掘路施工對城市交通和市容環境的影響,規范我市市政道路施工秩序。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溫馨提醒:擅自挖掘、占用城市道路,不僅對道路路面造成嚴重破壞,而且也為市民出行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因生產生活確需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應當到審批部門辦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許可手續,且施工過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文明施工。未取得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許可手續,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廣大市民如發現違法占掘路施工問題,可通過撥打城市管理服務熱線12319舉報反映。(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通訊員 許偉義 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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