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14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萊西市檢察院獲悉,該院率先探索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磋商程序,有效促進被破壞的大沽河河段堤防及時修復。

日前,萊西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辦案人員會同該市水利部門業務骨干、相關鄉鎮政府工作人員,對照修復方案,對因違法取土造成破壞的大沽河河段堤防修復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現場發現,曾經因取土造成的深坑已被填埋平整,與周邊堤防無異,填埋所用土質亦符合標準,一致認為該河堤修復符合方案要求,達到了驗收條件,河道生態得到有效治理。在半個月左右的時間里,被破壞的河段堤防能夠及時修復如初,實現了訴前保護公益的最佳司法狀態,主要得益于檢察機關及時啟動訴前磋商機制,達到了雙贏多贏共贏的效果。

2020年12月下旬,萊西市檢察院在“河長湖長+檢察長”水域治理公益訴訟檢察專項巡查活動中發現,該市馬連莊鎮大沽河河段一處堤防被違法取土,河堤遭到破壞。該院立即指派公益訴訟辦案組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發現該河段堤防被違法取土后形成了長20米、寬5米、深3米的深坑,河道堤防工程遭到嚴重破壞,辦案人員立即制作勘驗筆錄,拍照固定證據。根據現場調查核實情況,萊西市檢察院決定進行立案審查,跟進監督,為確保被破壞生態及時得到修復,提升監督質效,該院同時決定啟動訴前磋商程序,主動對接水利部門了解相關情況,并召開檢察院、水利局、鎮政府三方聯席會議,通報調查核實情況,聽取各方意見,共同研究解決方案,最終形成一致意見,由屬地政府約談相關責任人承擔修復責任,水利部門委托第三方出具修復方案,檢察機關跟進實施法律監督。經過工作,相關責任人主動接受處罰,并自愿承擔修復責任,恢復堤防原狀。據此,萊西市檢察院作出終結審查決定。
據了解,設立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磋商程序,是不斷完善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的重要制度設計,是對運用簡易程序解決侵害公共利益問題的有益探索,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監督質效。對磋商后,被監督單位采納檢察機關意見,依法履行職責,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已經得到有效保護的,檢察機關調查核實后作出終結審查決定。如果被監督單位未采納檢察機關意見或者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未能得到有效保護的,檢察機關應當繼續調查,提出訴前檢察建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記者 戴謙 通訊員 肖永波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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