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體育”報道,瑞士當地時間1月15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發布新聞公報,由于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組中的一名仲裁員存在偏見和歧視,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決定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的8年禁賽處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需要組建一個新的仲裁小組重新作出判決。
去年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曾發布新聞公報,宣布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的禁賽處罰,但并未公布原因。本次公報則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首次公布撤銷上述判決的原因。
2020年2月28日,孫楊因興奮劑違規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賽8年,孫楊就此判決向瑞士最高聯邦法院提出上訴。公報中顯示,孫楊在上訴申請中指出,其本人于2020年5月中旬在互聯網平臺上注意到的一篇文章顯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案中的仲裁小組主席弗拉蒂尼存在偏見和歧視。這篇文章的內容中包含了弗拉蒂尼于2018至2019年間在個人社交媒體平臺上就動物保護方面發表的一系列言論,其中對中國人使用了歧視性語言。
據新華社2020年12月24日消息,從孫楊團隊處獲悉,孫楊瑞士律師團隊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孫楊方,他們已收到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其判決結果為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此前涉及孫楊的裁決。
2020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中國游泳名將孫楊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決定對孫楊禁賽8年。孫楊隨后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北京青年報曾報道,在東京奧運會延期至2021年的情況下,如果上訴后法院判定孫楊方勝訴,那么孫楊可以繼續參加東京奧運會。
2020年2月28日,孫楊曾發微博表示: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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