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
青工?!?020〕1號
市工業運行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中央、省駐青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以質量和效益為導向的工業企業分類綜合評價機制,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實施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政策,不斷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高質量發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19〕235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企業分類綜合評價機制
(一)開展企業綜合評價。以區(市)為主體,在全市啟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逐步建立導向清晰、指標規范、權重合理的市、區(市)兩級企業分類綜合評價體系,開展分區域、分行業、分專項評價工作。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企業除外)評價以單位用地稅收、單位能耗銷售收入、單位污染物排放銷售收入、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全員勞動生產率5項指標為主;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評價以單位用地稅收為主要指標。在此基礎上,各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在社會貢獻、技術創新、行業排名、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方面增設指標,并可設立加分或扣分項。同時,可對初創期企業、企業重大項目建設期等情況作出特殊規定。
(二)加強企業分檔歸類。區(市)按照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2個口徑,依據綜合評價得分,原則上將企業分為A類(優先發展類)、B類(支持發展類)、C類(提升發展類)、D類(限制發展類)。其中,A類企業比例不超過20%,D類企業比例不低于5%。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評價得分調整企業分類。
(三)建立數據采集機制。區(市)要完善部門涉企信息交換與共享機制,做好部門采集、企業確認等數據采集各環節工作,強化涉企數據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確保數據來源可靠、真實、完整。市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區(市)歸口部門數據采集工作的支持和業務指導,為開展好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奠定堅實的數據基礎。主要數據來源分工如下:
統計部門提供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單及統計區劃代碼、行業分類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
稅務部門提供稅收實際貢獻、銷售收入、總能耗、研發經費支出等企業有關數據。
自然資源部門提供企業用地面積。
生態環境部門提供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當量。
人社部門提供企業年平均職工人數。
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名單、統計區劃代碼、行業分類代碼等,由稅務、市場監管、統計等部門提供企業納稅、市場主體登記、行業分類等有關信息,工信部門據此篩選確定。
(四)規范企業分類綜合評價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企業評價和分類結果的審核、公示和公布工作,客觀真實反映企業發展質效。
相關指標解釋和企業綜合評價得分計算方法,參考《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實施步驟、主要指標和企業分檔歸類說明>的通知》(魯工信發〔2019〕11號)執行。
二、實行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
(一)實施差別化價格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國網青島供電公司等部門要指導區(市)實施用電、用水、用氣等資源要素差別化價格政策,倒逼企業提升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加強對利用差別化價格政策征收費用的專項管理與審計,確保用于支持產業、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二)實施差別化用地政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指導區(市)落實好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對單位資源要素產出高的企業給予重點用地保障,對產出低的限制供地。
(三)實施差別化用能和排放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要指導區(市)實施差別化的用能指標、污染物排放指標供給政策,對單位資源要素產出高的企業優先供給,對產出低的給予削減。
(四)實施差別化產能利用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國網青島供電公司等要支持區(市)對不同類別企業實施差異化的錯峰生產、有序用電、淘汰落后產能等措施。
(五)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人民銀行青島支行、青島銀保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等要支持金融機構在信用評級、貸款準入、貸款授信、擔保方式創新、還款方式創新、貸款利率優惠等方面與評價結果掛鉤,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
各區(市)可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化“畝產效益”評價結果運用,促進資源要素向優勢領域集聚。
三、創新企業管理和服務方式
(一)設立新增項目評價標準。區(市)要探索建立區域工業新增項目評價標準,分行業確定新增項目的投資強度、單位資源要素產出效益等指標,作為項目落地的重要參考條件。
(二)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要支持區(市)按照“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懲戒”的思路,探索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在深入推行“零增地”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批方式改革的基礎上,加快實施更大范圍的投資項目承諾制,有關部門對企業投資項目聯合提出標準要求,企業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后,即可依法依規開展建設;項目竣工后進行驗收,達到承諾要求的投入使用,未達到的不得交付并采取相應措施。
(三)推進“標準地”改革。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等要支持區(市)探索推行“標準地”制度。區(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完成區域評估評價的基礎上,提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畝均稅收等具體指標,納入土地出讓條件。企業競得土地后,區(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牽頭負責與其簽訂投資建設協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法律文件,按照“誰提出、誰監管”的原則,項目建成投產后,依據法定條件和既定標準予以驗收。
(四)促進資源要素市場化交易。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等依法依規建立健全權益類交易市場,健全服務體系,降低交易成本,推進土地使用權、用能權等資源要素的市場化交易。
(五)規范和改進行政監管行為。區(市)要全面施行行政執法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對資源要素產出高的企業可適當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產出低的加大隨機抽查力度。加強涉企行政執法計劃管理,原則上不開展未列入計劃的執法檢查。進一步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綜合執法。
四、改革進度安排
2020年,膠州市將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納入評價范圍,年底前完成工業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全覆蓋;其他區(市)全面啟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6月底前完成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評價,年底前將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納入評價范圍。力爭到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各區(市)評價改革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專班推進機制,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負責牽頭推進改革相關工作。各區(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把評價改革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確保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明確工作職責。市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商務、市場監管、金融、行政審批、稅務等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和權限配套制定評價改革的政策措施,形成賦予區(市)的政策清單。各區(市)要配套制定改革實施辦法,認真抓好推進實施。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改革政策和先進典型的解讀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評價改革的經費保障工作。
(三)強化督促激勵。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調度和通報改革推進情況。對工作扎實有力、成效明顯的區(市),在產業政策引導、資源要素配置等方面給予傾斜,并探索建立長效激勵機制。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青島市工業運行工作專班
2020年5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