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小安 ●性別:女 ●年齡:35歲
母親再婚繼父待我如親生女兒
我五歲的時候,我媽和我爸離婚了。兩年后,我媽帶著我再婚,第二年生下我弟。繼父給了我比親生父親還多的父愛。和我媽離婚之后,我爸就出國打工了,每年他只是象征性地給點兒撫養費,后來聽說他在國外也再婚了。因為很少見到他,我對他的感情也就越來越淡了。我媽和繼父感情特別好,家里的大事小事都一起商量解決。
每天繼父給我們做各種各樣的好吃的,繼父發了工資會留下每個月的買菜錢,剩余的錢都交給我媽保管。周末我媽和繼父帶我和我弟一起出去玩耍,留下了很多美好的童年回憶。在我們家里,絲毫看不到重男輕女的影子,玩具和衣服,只要給弟弟買了就肯定會給我也買一份;我和弟弟吵架時,繼父會嚴厲批評弟弟,鄰居們都以為我才是繼父的親生女兒。

大學時勤工儉學我遇到心儀男友
沐浴在愛中長大的我,成績也很不錯。我讀大學的時候,因為弟弟中考發揮失常,我媽和繼父給我弟選擇了一所升學率高的私立高中就讀,學費也是相當的高。當時我知道家里的經濟狀況之后,特別想幫家里減輕經濟負擔,就去面試了麥當勞的實習生。在打工的麥當勞餐廳,我認識了老公,他和我來自同一個二線城市。
我晚班的時候,他會調班陪著我一起工作,時間久了,我們感情越來越好。大學畢業后,我們一起回到了家鄉。工作后,我一直盼望著他的求婚,我擔心戀愛談久了會分手。有次我試探地問他:想早婚還是晚婚?他說:我要問問父母的意思。好吧,婚姻大事不可兒戲,我就等他的回復。
訂婚時繼父給了我一張銀行卡
三年后,我終于盼來了求婚。訂婚之前,他媽說家里剛買了婚房,能不能少出點兒訂婚錢?我父母說,只要孩子們感情好,錢不錢的無所謂。我們談戀愛的開銷都是AA制,我爸媽打小對我的教育理念是男女平等,我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占男朋友的便宜。訂婚那天,我媽把我姥姥家和我奶奶家里的人都請來了。眾目睽睽之下,未來婆婆鄭重地遞給我一張銀行卡,她說里面有10萬塊訂婚錢。
趁沒人注意,我把銀行卡放到我媽的包里,讓她替我暫時保管。當天晚上送走賓客,我媽告訴我,卡里只有10001塊,當時說10萬是為了讓公婆和我父母臉上有面子。繼父拿出一張銀行卡遞給我,告訴我里面存了66666元,讓我拿著這筆錢去買陪嫁,錢不多但是他們的心意。我收下父母的銀行卡,抱著我媽,淚水立刻模糊了雙眼……(未完待續)(文中人物均為化名)(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李慧 呂洞賓/文 宋成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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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