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6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城陽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開展2021年首次集中執行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5人,3案達成和解協議。其中有這樣的執行場景,體現出法院在執行中針對實際情況,善意執行與強制執行相結合。

拒不騰房引矛盾 善意執行暖人心
申請執行人某社區居民委員會與被執行人萬某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案,雙方當事人本已簽訂好拆遷合同,但被執行人中途反悔、拒不騰房,城陽法院依法判決被執行人將所要拆遷的房屋鑰匙交還社區居委會,并于2021年1月14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傳票等,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
1月22日早晨,執行干警到達被執行人萬某住處,在萬某家中,執行干警了解到,萬某是家中唯一勞動力且收入不高,家庭生活較為困難。經與社區多次協調,執行干警幫助萬某解決了騰房后的居住問題,并找到萬某兄弟對其做思想工作。經執行干警耐心釋法析理,雙方最終達成和解。考慮到年關將至,雙方協定被執行人于2021年2月28日(正月十七)前自行騰出房屋并將鑰匙上交社區居委會。

購房借款久拖欠 強制執行顯威嚴
申請執行人徐某與被執行人崔某、肖某民間借貸糾紛案,雙方當事人本是關系較為親密的舊識,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借款30余萬元用于買房,房子買好后,被執行人卻沒有如期歸還購房借款,雙方矛盾激化訴至法院。城陽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但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崔某、肖某仍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020年11月17日,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調查,被執行人擁有正在經營的養殖場,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2021年1月22日凌晨,城陽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拘傳措施,并告知如不履行法律義務,法院將對其經營的養殖場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最終,被執行人承諾分期還款,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案件成功執結。(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楊媛)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