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2021年1月29日第5版
市生態環境局就原青鋼鋼渣廠地塊揚塵污染問題作出回應
責令停產整治至2月底 整治揚塵污染措施更嚴
本報1月28日訊 本報1月8日刊發《鋼渣廠原址“沉渣又泛起”》報道,反映李滄區濱海路26號地塊進行鋼渣篩選加工造成揚塵污染的問題。市生態環境局高度重視,安排李滄分局執法人員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制定了整改措施。
經查,青鋼搬遷后,2020年8月,青島城投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城投公司”)對鋼渣廠區域資產進行了資產掛牌處置。目前,資產受讓方山東棗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棗建公司”)對鋼渣廠現有鋼渣進行篩選加工處置。
針對鋼渣篩選加工過程中的環境問題,2020年12月,市生態環境局李滄分局要求青島城投公司、棗建公司加強措施減少揚塵污染,施工單位配套建設了灑水車、霧炮機、圍擋頂部霧化噴淋系統、洗車機高壓水槍,對料堆和裸露土地采取了覆蓋和噴灑抑塵劑等防塵措施,但因受近期低溫天氣等原因影響,無法正常工作。
報道刊發當日,執法人員現場對管理方和施工方進行了約談,督促落實以下整改措施和要求。一是責令停產整治。對施工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產整治,停產期間組織對裸露地面采取密目網覆蓋、噴灑抑塵劑等措施防治揚塵污染。二是協調施工單位調整生產計劃,要求該單位自1月9日起至春節后2月底全面停產。利用停產期間組織研究制定復產復工后的環保精細化管控方案,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整治揚塵污染。
1月8日,青島城投公司與本報取得了聯系,同時在環保部門指導下督促資產受讓方全面停產整改,對現場裸露地面進行了密目網覆蓋和噴灑揚塵固化劑,并督促研究將來復工后的環保精細化管控方案。
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希泮表示,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把此處鋼渣廠作為重點管理對象,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正常運行。同時將加強部門聯動,組織屬地街道辦事處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加強日常巡查,及時通報存在的揚塵等問題線索。此外,將組織管理方、施工方建立微信環保工作群,定期調度環保工作情況,確保不發生環境擾民問題。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鄭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