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9日訊 為切實預防和減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1月27-28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全覆蓋、不間斷地開展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行動。兩天來,共查處酒司機19人。

27日晚上22時許,執勤交警正在東岳中路設點逐車進行檢查,一輛灰色轎車駛向檢查點時遲遲不肯放下車窗,交警一再要求其接受檢查。進行詢問時,交警明顯聞到駕車男子王某身上酒味濃烈。經檢測,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78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王某稱,當晚和朋友一起聚會喝了三杯白酒后,又喝了三杯啤酒,因為路途不遠,便心懷僥幸想著送朋友回家。交警稱,王某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待血檢鑒定完畢后,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面臨六個月以下拘役,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據了解,自1月27日至2月26日期間,黃島交警針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組織執法隊伍以定點查糾和分散設卡相結合的檢查方式,全覆蓋、零容忍地遏制酒駕醉駕違法行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平穩有序。(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楊慧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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