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3日訊 春節來臨之際,市南法院開展集中執行系列活動,通過各種方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月2日,集中拘傳行動剛一結束,市南法院又派出兩個執行小組10余人,分別前往膠州市、黃島區實施扣押任務,在執行干警的通力協作下,成功扣押普拉多越野車和路虎車各一部。


申請執行人某銀行與被執行人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2017年,于某某向某銀行申請貸款 32.7萬元用于購買prado越野車,并以該汽車作為抵押物辦理了抵押登記。某銀行依約放款后,于某某到期未還款,某銀行遂將于某某訴至市南法院。法院判決于某某履行還款義務,某銀行對涉案車輛享有優先受償權。判決生效后,于某某仍未履行法定義務,某銀行向市南法院申請立案執行。在執行階段,市南法院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于某某名下財產進行了查控,但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后申請人某銀行向市南法院提供線索稱涉案車輛最近一直在黃島區活動,并已發現車輛經常停放地點。為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月2日,市南法院執行干警迅速奔赴黃島區,順利找到并控制了涉案車輛。之后執行干警通知于某某立刻趕到執行現場配合法院行動。面對猶如“神兵天降”的執行干警,迫于法院強大的執行壓力,于某某主動將車輛鑰匙交出,并清空了車內個人物品,此次扣押行動僅用一個小時便順利完成。


另一起案件中,魏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2013年,魏某向某銀行申請貸款83.86萬用于購買汽車,并以其名下的路虎車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某銀行依約發放貸款后,魏某未按約定歸還借款,某銀行遂將魏某訴至市南法院。市南法院依法判決魏某償還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罰息,某銀行對魏某提供抵押的路虎車享有優先受償權。判決生效后,魏某始終未償還欠款,某銀行遂申請立案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干警向魏某送達了相關執行法律文書,魏某均不予理會,拒不還款。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也未發現魏某名下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且魏某名下的路虎車行蹤飄忽,無法有效定位,案件一時陷入僵局。近日,申請執行人向市南法院提供線索稱涉案車經常出現在膠州市某地。為了盡快實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市南法院執行干警當機立斷,趕往涉案車輛出沒地,成功找到了涉案車輛。經執行干警初步勘查,車輛保養較好,價值較高。執行干通知魏某其到執行現場配合法院工作,魏某稱自己正在20公里外辦事。為了拿到車輛鑰匙,避免拖車過程中對車輛造成損害,執行干警只好在原處等待魏某到來。魏某來到后,一開始還不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執行干警便向其釋法析理,講明其不配合法院的不利法律后果,經過執行干警的一番溝通講解,魏某最終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扣押任務得以順利完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張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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