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3日訊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黃島大隊新建遷建及重新啟用3處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現將本次啟用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予以公布。

據了解,啟用以上設備后,對機動車逆向行駛、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違反交通信號通行、違反禁令標志、違反禁令標線、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請廣大駕駛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駕駛。公示日期為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10日。(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