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8月20日訊 為優化營商環境、創新監管執法方式,青島市應急管理局于5月8日在全省首創推出《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對于一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中,首次被發現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實施3個多月來,全市500余家市場主體受益,免于處罰金額800余萬元。
21項輕微違法行為免罰
《清單》共列出一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21項,要求首次被發現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處罰。如:生產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的,只要一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有證據證明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但未如實記錄(故意對記錄造假的除外),屬于首次被發現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生產經營單位未向從業人員通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一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但未向從業人員通報(重大事故隱患除外),屬于首次被發現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不予處罰與指導整改相結合
首次推出的21項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主要是一般行業領域制度類、教育培訓類等能及時改正的輕微違法行為,這些違法行為和現場類違法行為相比,不易直接導致事故發生。對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高危行業的違法行為和國家列入重大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實施嚴格監管執法不放松。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對存在輕微違法不予處罰的企業,綜合運用責令整改、批評教育、提醒告誡等多種手段,同時提供跟蹤指導、專家上門、技術幫助、法律咨詢等多種服務方式,督促指導企業及時整改糾正違法行為。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加大對輕微違法企業整改情況的跟蹤督查力度,嚴格對輕微違法行為整改情況的復查驗收,確保其達到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對整改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違法情節嚴重、再次發現同一種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依規嚴格執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500余家市場主體受益
《清單》實施3個月,青島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已適用“免罰清單”免于處罰金額800余萬元,500余家市場主體因此受益。在受益的市場主體中,很多是小微企業,輕微違法行為的免罰給予了企業糾錯機會,切實減輕了企業負擔,釋放經濟活力,特別是在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加快恢復的關鍵時期,免罰清單的實施有效助力企業度過時艱,加快企業復工復產。 免罰清單的實施在幫助企業的同時,也減少了執法爭議,提高了執法效率,顯著提升了執法效能。(青報全媒體記者 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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