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安晚報報道,2月4日中午,安徽蚌埠經開區龍湖嘉園一小區內,一名6歲男童被窨井蓋砸傷后不幸身亡。針對該起事件,2月6日,蚌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綜治信訪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調查,4日中午,該男童在化糞池窨井蓋附近放鞭炮,沼氣遇到明火后爆炸,該男童被氣浪推到半空中后掉到地上摔亡。
前述工作人員稱,事發后,蚌埠市龍子湖區龍湖派出所及湖濱社區的工作人員都趕到現場處置。
前述工作人員表示,早在幾年前,蚌埠市已出臺相關條例禁止在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并且在電視上、小區中宣傳已久。他稱,此事屬于意外,“小孩子沒有這個意識,違反了相關規定?!?/p>
前述工作人員表示,濱湖社區行政事務管理中心和龍湖派出所會繼續處理此事,目前他們還未接到新的情況上報。
另據新安晚報報道,經查,6歲的孫某某為鳳陽人,是來到該小區探親時發生的意外。
針對該起意外事件,蚌埠經開區湖濱社區經貿發展科負責處置該事件的王文兵科長在接受新安晚報采訪時表示,社區在做好安撫同時,已經開始對轄區內禁止的煙花爆竹銷售行為進行再次排查,同時加強宣傳,要求孩子們加強防護,家長加強監護,堅決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早在2018年2月23日,蚌埠市體育局在蚌埠市人民政府官網公開《蚌埠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前述《規定》第三條載明,蚌埠市區中環線以內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禁放區域內任何時間均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市區禁放區域以外的區域為限制燃放區域,限制燃放區域內除國家法定的春節假期和辦理婚、喪事以外,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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