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13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從即墨公安分局獲悉,春節期間在即墨區禁燃區域內,兩男子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警方抓獲。
2月12日晚,環保產業園派出所民警巡邏至環秀街道辦事處西山前村時,發現兩名男子在路邊燃放煙花爆竹,遂將其依法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

經詢問,當晚,李某科(男,49歲)與李某安(男,44歲)一起喝酒,酒過半巡,兩人乘著酒興來到路邊燃放煙花爆竹。依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第十一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兩人處以罰款五百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通訊員 孫仁強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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