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25日訊 發生交通事故急需搶救,卻無力支付高昂醫療費怎么辦?為確保每位公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不讓傷者返貧,青島交警根據相關政策,通過基金救助的方式,扶危濟困。

行人被撞送入ICU,救助基金解燃眉之急
1月2日21時10分許,行人段某某在文昌路被機動車撞倒在地。發生交通事故后,段某某被送往青島市第八人民醫院治療。經診斷,段某某患右額顳頂急創性硬膜下血腫、腦搓裂傷、顱骨骨折、肋骨骨折等癥狀,需緊急送進ICU搶救治療。
李滄交警得知家屬無力支付搶救費用后,在第一時間告知醫療機構搶救傷者,隨后幫助家屬補辦事故救助基金手續,確保了傷者不停藥不斷藥的積極治療。經過核算各項醫療費用后,截至春節前,已墊付救助基金7萬余元。
據了解,自2020年5月至今,李滄交警共辦理申請社會救助基金案件44起,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請社會救助基金146余萬元,使傷者得到及時治療。
七旬老人騎車被撞無錢醫治,救助民警第一時間介入
2月4日8時30分許,在青島西海岸新區奮進路碧水明珠小區附近路段,趙某(男,78歲)駕駛二輪自行車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趙某受傷昏迷被緊急送往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搶救。
后民警了解到,傷者趙某被醫院確診為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多發性大腦挫裂傷、硬膜下血腫、胸椎骨折、骶骨骨折等癥狀,受傷部位主要集中在頭部和腹部,且傷者年齡較大隨時都有可能引起其他病發癥,醫療費用需要20余萬元。據了解,趙某家中子女無固定收入,無力支付高昂的醫藥費用。了解到傷者的傷情以及家庭情況后,救助民警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介入,聯系其子女詳細講解救助基金政策,為趙某辦理救助基金申請相關手續。
最終,經過警醫快速有效聯動,救助基金通過審核按照規定為傷者墊付了醫院搶救費用10萬元。目前,趙某傷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病情穩定,正在慢慢康復之中。
據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補充,旨在保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強險制度和侵權人得到賠償時,可以通過救助基金的救助,獲得及時搶救或者適當補償。(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劉波 王偉偉 潘之強 楊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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