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2日訊 為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日前,嶗山區出臺《安全生產“灰名單”“黑名單”管理制度》,根據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具體情況,將13種不同情形的生產經營單位分別列入“灰名單”或“黑名單”進行從嚴管理,各類評先評優實行“一票否決”。
根據新出臺的制度,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存在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被立案并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等行政處罰”等5種情形的生產經營單位將被列入“灰名單”管理,對“發生較大以上等級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者一年內連續發生兩次以上人員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存在重大生產安全隱患,且未在規定期限或未按承諾進行整改,又不能說明正當理由”等8種情形的生產經營單位將被列入“黑名單”管理。
據悉,安全生產“黑名單”“灰名單”管理期限為一年。管理期限內,除依法對其違法行為嚴格處罰外,被列入“名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要書面向主管部門報告一次安全生產情況,主管部門每季度至少對其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至少約談一次主要負責人。對列入“名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將從嚴控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以及用地、證券融資、貸款等,暫停享受各級扶持優惠政策,各類評先評優實行“一票否決”。(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霍璟祎)
責任編輯:王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