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陽市一女子稱其照片被謠傳為“女輔警敲詐案”被告人,本人再次回應并公布圖片證據。
3月14日晚,汪女士通過個人微博再次發文回應稱,被謠傳的照片是她于今年1月20日生日時發在朋友圈的,并未發布在其他平臺,目前不清楚照片怎么被傳出。她稱,目前針對此事已經向警方報警,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希望大家不要再繼續轉發我的照片了,也希望盜用我照片的人可以向我道歉。”汪女士表示,對于誹謗她的人,她將使用法律武器維護其合法權益。

汪女士在個人微博公布當時發朋友圈的記錄截圖,其中一張照片被謠傳
該微博附帶了多張圖片及被部分博主謠傳照片的截圖。其中一張截圖顯示,2021年1月20日22時59分,汪女士在朋友圈發布了9張有關本人生日的照片,其中一張照片為一名年輕女子的單人照片,照片中女子身旁桌上的擺件有“Happy Birthday”的字樣。該照片與被謠傳為“女輔警敲詐案”當事女輔警照片一致,曾有多名網友在發布“女輔警敲詐案”相關內容時附上該照片。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近日,多名網友在發布“女輔警敲詐案”相關內容時附帶了一張年輕女子的單人照片。3月13日,河南省洛陽市汪女士通過個人微博“woshi貓貓”發布視頻稱,她此前發布在朋友圈的個人照片被謠傳為“女輔警敲詐案”當事女輔警,照片被配上案件相關內容,在微博、貼吧、今日頭條等平臺流傳。針對該事情,她已經報警。
針對個人照片被謠傳為新聞當事人的情況,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分析,如果系網絡上誤傳照片,侵害當事人肖像權,屬于民事糾紛。如果系捏造事實,有人故意傳播當事人照片,泄露個人隱私的,則屬于治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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