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5日訊 近日,觀海網友“FeWDys”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欄目咨詢:“現在是否還需要辦理準生證?如果需要具體怎么操作?”

觀海新聞記者從青島市衛健委人口家庭處了解到,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符合條件的夫妻可以到夫妻一方戶籍地或《居住證》辦理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辦理。
辦理生育登記,申領《生育服務手冊》,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或居住證等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二)生育后登記的,提供住院分娩實名登記記錄或子女出生醫學證明。也可以選擇在通過山東政務網在網上申請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第三個孩子及以上的居民,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癥,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后女方又懷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無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居民符合上述條件,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鎮街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安排生育。(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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