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6日訊 3月15日,市工商聯發出倡議書,倡議非公有制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倡導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樹立法治思維,增強誠信觀念;守法誠信經營,加強行業自律;倡導法治精神,涵養誠信文化;承擔社會責任,共建“法治青島”。
《倡議書》指出,非公有制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既是法治國家的踐行者者,也是受益者。守法誠信經營是非公有制企業的應盡責任和義務。人無信不立,企業和企業家更是如此。為加快推進“法治青島”建設,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更需要守法誠信經營。(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 萍)
倡議書
全市各級商協會及會員企業:
非公有制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既是法治國家的踐行者者,也是受益者。守法誠信經營是非公有制企業的應盡責任和義務。習近平總書記在企業家座談會上強調,“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人無信不立,企業和企業家更是如此。為加快推進“法治青島”建設,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青島市工商聯(總商會)向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發出如下倡議:
一、 樹立法治思維,增強誠信觀念。認真學習法律法規,樹立法治思維,增強誠信觀念,切實貫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面履行經營者的法定義務,做守法誠信經營的忠實崇尚者、自覺踐行者和堅決捍衛者。
二、守法誠信經營,加強行業自律。守法誠信,維護契約精神,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社會、行業監督,配合政府職能管理部門工作。遵照法律辦好企業,辦讓人信任的企業,做受人尊重的企業家。
三、倡導法治精神,涵養誠信文化。大力倡導法治精神,涵養依法誠信經營企業文化,打造企業誠信品牌,樹立企業形象;提高全體員工的文化素養和法治意識,誠信用工,保障職工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四、承擔社會責任,共建“法治青島”。大力弘揚致富思源、義利兼顧、德行并重、扶貧濟困、回報社會的光彩精神,強化企業對經濟、環境和社會發展的責任。積極參與法治體系、誠信體系建設,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努力推動“法治青島”建設。
責任編輯: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