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辦理手機短信通知業務要先給文化公司轉賬1分錢,近日,中國建設銀行南通貨隆支行的這波操作引起了客戶的警覺?!鞍彦X轉給一家文化傳媒公司,還告訴我是為了讓我享受慈善的樂趣。這樣的解釋令人啼笑皆非?!?月22日,當事人許先生向媒體表示,事發已近1個月,貨隆支行始終未給出正式回應。
隨著時代發展,人們的慈善意識越來越強,但這種被銀行強制“做慈善”還是讓人難以接受。許先生說,今年2月25日,因要開通醫保卡及手機短信通知,他的父親到建行南通市海門貨隆支行柜臺辦理業務。工作人員用他父親的手機進行操作。差不多過了一周,家人登錄老人手機銀行發現在辦理業務時有4次1分錢轉賬記錄,但老人并不知情。這四次轉賬的對象均為南通木馬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木馬文化”)。而許先生投訴后得知,給木馬文化轉賬是做慈善;南通分行要求南通地區所有的建設銀行都要從用戶卡中轉賬給木馬文化;轉賬的公司一共有兩家,木馬文化只是其中一家,另一家是個旅游公司。
每次轉1分錢,總共4分錢。這點錢似乎不值一提,但憑什么從別人賬戶里拿錢去“做慈善”?而且,也根本看不出木馬文化跟慈善有什么關系,儲戶怎么知道自己的錢是用于慈善了呢?如同許先生所質疑的,“一個人4分錢,南通的建行客戶也有幾十萬人,這樣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涉事銀行的做法顯然已涉嫌違法。依據《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與客戶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在儲戶辦理業務時,商業銀行不能附加法律法規要求之外的條件,更沒有權利對其資金進行處置。
同時,根據《儲蓄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88號令)規定,儲蓄機構辦理儲蓄業務,必須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泄露儲戶儲蓄情況或者未經法定程序代為查詢、凍結、劃撥儲蓄存款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責令其糾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涉事銀行這種“慷他人之慨”的行為,絕非小事。然而,在媒體聚焦之下,涉事銀行居然還能一直不予回應,這又是一種怎樣的傲慢?對此,監管部門不能坐視不管,應及時介入調查,看看所謂“做慈善”的蓋子里到底是什么?對侵害儲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需及時制止,給公眾一個說法,給儲戶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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