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27日訊 近日,觀海網友濤濤H通過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欄目反映“青島市市北區嘉定路幼兒園附近人行道盲道上被安裝了宣傳欄,希望相關部門能管管”問題。

宣傳欄緊鄰盲道
3月26日,記者來到鞍山一路現場看到,長度約六、七十米的人行道的盲道上共裝有3個宣傳欄:幼兒園大門左側的兩個宣傳欄緊貼盲道安裝,大門右側的宣傳欄干脆直接安裝在盲道上。

宣傳欄安裝在盲道上
路過此處的市民孫先生指著盲道上的宣傳欄表示:“宣傳欄直接安裝到盲道上,估計是設計時就沒考慮盲道,對于盲道沒什么概念,你讓盲人怎么通行?”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其中,盲道鋪設應連續,應避開樹木、電線桿、拉線、樹穴、窨井蓋等障礙物,其他設施不得占用盲道。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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