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29日訊 近日,有觀海網友“bWKEIt ”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欄目咨詢: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提取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觀海新聞記者就此致電咨詢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
2021年3月8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表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職工繳納土地收益價款,取得房屋完全產權后,可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房屋產權人及配偶應按照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提供變更后的不動產權證書、土地收益價款繳款憑證,向管理處申請辦理提取手續。符合條件的職工可提取繳款憑證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房屋產權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繳納的土地收益價款。
此外,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一類型的公積金問題暫無法全程網辦,需要辦理的居民可以到青島行政范圍內的任意公積金服務中心現場審核,周末也可以在工作時間進行辦理。可由單位負責公積金業務的經辦人、本人、直系親屬、公證委托進行申請辦理相關業務。(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