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28日訊 近期,據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反映,青島千嶼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和青島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賃問題,引發大量信訪投訴,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為此,嶗山區住建局近日發布了租房風險提示。
據介紹,該類企業采用房租“高進低出”(即高租金向房東收房,低租金向租客出租)、“長收短付”(即向租客收取3個月以上的租金,向房東按月支付租金)的經營模式,來籌集資金擴大規模。這種經營行為極易出現資金鏈斷裂,一些不法企業和個人甚至還利用這種模式形成“資金池”,待積累大量資金后卷款跑路,將會給房東和租客帶來重大經濟損失。
在此,鄭重提醒社會大眾以及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房屋出租、承租以及提供租賃中介服務過程中,務必謹防此類陷阱,免遭經濟損失,防止房屋租賃糾紛纏身。
1.謹慎選擇住房租賃企業
房東和租客在選擇租房機構時,通過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從業企業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是否存在嚴重違法失信情況,從而擇優選擇經營規范、信用良好、知名度高的規模化、專業化住房租賃機構。
2.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誘惑
租客不要受過低租金或租金打折的誘惑,在租房之前,要了解并比較周邊或同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租金水平,對明顯低于市場租金出租的房屋信息和房屋出租行為不要輕信,以防落入圈套而上當受騙。房東切勿被過高租金所吸引,在將房屋租給住房租賃企業之前,也要了解市場租金水平,對明顯高于市場租金收房的,不要被其誘惑,要提高警惕,以免未來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
3.謹慎選擇“租金貸”產品
“租金貸”是住房租賃金融市場的產品,租客簽訂租賃合同時需特別留意有無“租金貸”條款,避免“被租金貸”,陷入貸款不易取消、出現逾期失信等風險。需要辦理“租金貸”產品時,要選擇信譽良好、規模較大的貸款平臺,并仔細閱讀貸款合同內容。
4.不宜一次性預付長期租金
租客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要特別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條款,盡可能在合同中約定按月或最長不超過按季支付租金。警惕一次性預付3個月以上的租金給予租金打折的誘惑,不要一次性預付較大數額的租金,防范住房租賃企業在租期未到時便卷款跑路或倒閉,而原房東因收不到租金不讓居住。
5.拒絕非正常高傭金的誘惑
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恪守執業準則,對提供非正常高傭金委托收房、出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格外提高警惕。一旦這類不規范的住房租賃企業卷款跑路或倒閉,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人員將會深陷大量住房租賃中介糾紛之中,還很有可能被房東和租客投訴追責、向人民法院起訴,并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青報全媒體記者 王冰潔)
責任編輯:孫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