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董小姐”又上熱搜了。近日,董明珠在《初入職場的我們》節目中,自認是個不會享受生活的人。節目中,有實習生問:“董總周末一般干什么?”董明珠直言,自己從來沒有周末,周末也是上班,三十年沒有休過假。
在清明節小長假到來的時刻,看到董明珠說“三十年沒休過假”,讓人覺得自己休假似乎都有點“虧欠感”。但真該如此嗎?似乎又不是。
成功者自有其獨到之處,董明珠能取得今天的成就,自然來之不易,也很值得敬佩。但是,現在很多年輕人對這種宣揚“加班文化”的做法并不買賬。比如,在董明珠自稱“三十年沒休過假”這一新聞后,就有網友這樣留言:“ 老板007啥事兒沒有,員工長期996會死?!?/p>
事實上,不止董明珠,這幾年不少老板都談過加班文化。比如,早在2019年,馬云在阿里巴巴的交流活動會上對員工們說,“996”工作制度是年輕人的福報,很多人想“996”都沒有機會。2020年,西貝餐飲創始人、董事長賈國龍曾說起過“715工作制”。他在微頭條上發過一段文字:有人問我怎么看待996,在我們的概念里,996算個啥,我們是“715、白加黑、夜總會”,我們就是這么拼,經常是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5小時,白天加晚上,夜里還總開會。雖然此后西貝方面表示,“715”實際上是西貝員工自主工作狀態的一種描述,并不是一種企業硬性的標準。但還是引得輿論一片嘩然。
從“996”到“715”,再到如今眾所周知的互聯網公司的加班生態,很多網友表示,身處這樣的“過勞時代”,已經被裹挾其中,身不由己?!叭隂]休過假”,假如是一種為事業而奮斗的實際行為,無疑已經有了很強的傳奇色彩。但傳奇就是傳奇,對于絕多數人而言,我們的生活是實打實的,還是要腳踏實地,這包括工作態度扎扎實實,也包括合法權益要落到實處。
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個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話,每天不能超過三個小時,一個月不能超過36個小時?!?96”“715”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而員工的合法休假權益也不容侵犯。
所以在今天,員工還是應該樹立正確的職業價值觀,在堅持職業精神,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也應該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能讓奮斗變了味兒。而作為企業管理者,也必須嚴格依法而行,不要挖空心思去搞加班文化,更不要搞“形式主義加班”,應該鼓勵和引導員工主動充電、學習,加強鉆研精神,提高效率。這樣,才是真正對企業和員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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