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召開新冠疫苗接種工作進展情況新聞發布會。
會上有記者提問,3月29日,國家發布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指南對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有哪些新的規定。
相關負責人解答,主要變化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調整了兩劑次的時間間隔。目前我省使用新冠疫苗均為滅活疫苗,分別由兩個企業生產,全程均為兩劑次,兩劑次間隔分別為2-4周和3-4周。指南發布后,滅活疫苗兩劑次間隔統一調整為大于等于3周,要求第2劑應在第1劑后8周內盡早完成接種。
二是明確了新冠疫苗的補種原則。指南要求,如果沒能及時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要盡早補種;即使第2劑延遲接種的時間比較長,也僅需補種未接種的劑次,無需重頭開始接種。
三是提出了60歲及以上和18歲以下人群的接種建議。指南指出,60歲及以上人群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癥、死亡高風險人群,建議其接種新冠疫苗;目前暫不推薦18歲以下人群接種新冠疫苗。
四是提出了特殊人群新冠疫苗接種建議。根據指南,健康狀況穩定,藥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不作為新冠疫苗接種禁忌人群;如果在懷孕或在未知懷孕情況下接種了疫苗,不推薦僅因接種新冠疫苗而終止妊娠;哺乳期婦女,如果有較高的新冠病毒感染風險,建議接種新冠疫苗,接種后可繼續母乳喂養。免疫功能受損人群可接種新冠滅活疫苗。
五是明確了不同企業疫苗的替代原則。指南建議現階段用同一企業的疫苗完成接種,如遇受種者異地接種等特殊情況,無法用同一企業疫苗完成接種,可采用相同種類的其他企業的疫苗完成接種。
目前,我省已對各級疾控機構和接種單位相關人員開展了指南的技術培訓,同時根據指南修訂了我省新冠疫苗接種的知情同意書。
責任編輯:王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