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載現場。
4月8日,在煙臺海事部門的全程監管下,自馬來西亞啟航的中國籍“泛舟6”輪載運著205個液化天然氣罐柜,安全靠泊煙臺龍口港14號泊位,這也標志著龍口港成為國內首個成功開展整船載運液化天然氣可移動罐柜業務的港口,煙臺海事部門全力確保業務順利開展。
據了解,2020年7月2日,交通運輸部《整船載運液化天然氣可移動罐柜安全運輸要求(試行)》文件下發,龍口港集團于2021年1月與上海老虎燃氣(HK)簽訂了《LNG罐箱港航班輪合作協議》,決定在龍口港全面開展整船載運液化天然氣可移動罐柜業務。因國內首次開展這項業務,港口、代理、貨主、船東等開始就該項業務的相關工作多次咨詢煙臺海事部門。
面對企業訴求,煙臺海事局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采取多項措施助力企業開展整船載運液化天然氣可移動罐柜業務,努力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及時出臺了《LNG罐柜安全監督指南》,指導基層海事處提高監管和服務水平。煙臺龍口海事處將整船載運液化天然氣可移動罐柜工作納入為群眾辦實事清單,制定具體措施,多次指導港口從船舶、船員、碼頭、航運企業、罐柜等多項環節逐一落實完善《整船載運液化天然氣可移動罐柜安全運輸要求(試行)》文件要求,確保首船業務安全順利進行。
船舶進港前,按照海事部門建議,龍口港組織安全協調會,海事、交通、引航、港口等多家單位,從船舶申報、進港保障方案、應急預案、船岸應急聯動機制等方面進行協調溝通,明確有關注意事項,確保船舶進港及作業安全。在船舶靠港期間,煙臺海事部門合理管控船舶進出港計劃,并通過船舶交通管理系統等進行全程監控,確保了船舶安全靠泊,為助力地方經濟發展、為港航企業辦實事解難題貢獻了煙臺海事力量。(通訊員 董恩美 張學輝 周洪洋 YMG全媒體記者 唐克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