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16日訊 日前,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與去年相比,參與招生學校規模有所擴大,增加了華南理工大學。同時,今年還取消了高校綜招計劃不超過在魯統招計劃的20%的限定,這可能意味著綜招規模繼續擴大。
今年我省綜合評價招生在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浙江大學等10所高校基礎上,增加了華南理工大學,共計有11所。
據悉,已通過我省今年夏季高考報名并符合試點高校具體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按照要求分別參加我省夏季高考統一報名和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已通過保送、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得報名。試點高校將在報名前公布本校綜合評價招生辦法,明確招生計劃、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報考要求、錄取程序、錄取標準等信息,考生請及時關注各試點高校招生信息網。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工作5月18日前完成。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綜合評價招生跟“強基計劃”一樣增加了確認環節。通過初審的考生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學校的綜合評價考核,預期視為放棄考核資格。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進行。入圍考生應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若同時獲得多所高校入圍資格,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不填報或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響其他志愿錄取。填報專業志愿須在該項招生公示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考生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績(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成,其中夏季高考總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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