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19日訊 日前,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公布青島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決定將15項具有基礎性、全局性和影響面廣的決策事項,納入青島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實行目錄清單管理。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青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市政府令第271號)要求,市政府辦公廳組織市政府各部門對2021年重點工作事項進行了梳理,篩選出具有基礎性、全局性和影響面廣的15項決策事項,已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決定納入青島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列入清單管理的決策事項須于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
目錄責任單位包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15個部門,主要決策事項為各行業領域的“十四五”發展規劃及其他相關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等。根據《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的法定程序開展前期工作,并適時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薛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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