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9月2日迎來我國傳統祭掃節日中元節,“秋風追思、綠色中元”,那有哪些需要我們注意的呢?
Q:《規定》適用區域有哪些?
A:《規定》明確適用的區域包括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建成區,建成區范圍由所在區(市)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森林、林地;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的本轄區內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其他區域。
Q:相關部門的職責是什么?
A:民政部門負責對在殯儀館、公墓和懷念堂等殯葬場所焚燒或者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行為責令停止,進行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祭奠物品的行為責令改正,沒收封建迷信喪葬祭奠物品,并進行處罰。
園林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在森林、林地焚燒或者拋撒喪葬祭奠物品,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林地焚燒喪葬祭奠物品的行為,按規定進行處罰。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在城市綠地、道路、廣場、居民區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行為責令停止,進行處罰。
公安部門負責對在行駛的機動車內向車外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行為,責令停止,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按照規定做好轄區內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相關工作。做好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宣傳教育工作。將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組織對路口、廣場以及其他公共場所進行巡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按照規定進行勸阻、制止、報告。
居委會、村委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工作,加強對居民、村民的宣傳教育引導。支持成立喪葬移風易俗基層社會組織并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將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納入居民公約、村規民約。
Q:鼓勵和倡導哪些祭奠方式?
A:《規定》明確,鼓勵和倡導文明、綠色祭奠。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海葬、樹葬等節地生態安葬以及相關紀念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殯葬移風易俗。民政部門應當組織推廣網絡祭掃、鮮花祭掃、植樹緬懷、社區公祭、家庭追思等祭奠方式和活動,培育和引導文明祭奠禮儀。殯儀館、公墓和懷念堂等殯葬場所管理單位應當為文明祭奠提供便利和條件;鼓勵其免費提供環保祭奠物品。
Q:涉及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處罰事項有哪些?
A:《規定》第八條明確: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其中,涉及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處罰事項分別是:
(1)在城市綠地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規定,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2)在城市綠地焚燒喪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規定,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3)在城市道路、廣場、居民區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焚燒或者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Q:執法實操中注意事項有哪些?
A: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勸導制止,對不聽從勸導的依法予以處罰。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等非強制性手段,引導準備實施焚燒的行為人自覺放棄焚燒,責令正在實施焚燒的違法行為人改正違法行為。在具體執法過程中,應做好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和重大案件法制審核工作,確保查辦的違法焚燒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正確、處罰適當。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堅決杜絕野蠻執法、粗暴執法等不文明執法行為,避免引發執法沖突。
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聯合執法。執法巡查中發現焚燒、拋撒產生紙灰、紙屑等垃圾,第一時間告知環衛部門進行保潔,及時恢復街道干凈整潔。發現屬于其他部門工作職責的,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從現在開始,共同努力
讓綠色祭掃蔚然成風,陳規陋習成為歷史
讓我們一起保護美麗家園吧!
責任編輯:陳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