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27日訊 按照省水利廳相關工作部署,為確保我市2021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順利實施,市水務管理局在組織各區(市)開展排查摸底,建立縣級危險區動態管理清單,提標升級監測設備設施,完善群策群防體系,鞏固提升非工程措施體系基礎上編制完成《青島市2021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實施方案》,近日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評審專家組在聽取方案內容匯報、查看基礎資料并經過充分論證后,認為《方案》符合國家和山東省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要求,建設目標和任務明確,可作為青島市2021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實施的依據,同意該方案通過評審。

青島市山洪災害頻繁,幾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山洪災害發生,山洪災害的發生主要與氣象、地形地貌和人為因素等有關。在國家、水利部和山東省統一組織和安排下,近年來青島市實施了一系列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全市在山洪災害防治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逐步完善了山洪災害防御體系,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但從全市山洪災害防御工作來講,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下一步,市水務管理局將抓緊抓實《方案》組織實施工作,確保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設任務,解決山洪災害防治存在的薄弱環節,鞏固提升山洪災害防治措施的整體效能。(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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