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4月29日訊 為進一步穩定社會經濟發展,減輕企業負擔,發揮基金保障支撐能力,日前,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2021年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有關事項的通知》,將我市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實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同時,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也依據我市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至2022年4月30日。
據悉,青島市目前現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國家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的25%,一類至八類分別為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05%、0.1%、0.18%、0.23%、0.28%、0.33%、0.4%、0.48%,處于全國較低水平。
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繼續按四檔征繳。其中,建設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總造價1億元以下(含本數)的,按0.8‰計算;建設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總造價1億元以上至3億元(含本數)的,按0.7‰計算;建設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總造價3億元以上至5億元(含本數)的,按0.6‰計算;建設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總造價超過5億元的,按0.5‰計算。
市人社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次延續實施的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是一項臨時性支持政策,政策到期后,我市將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求,按照全省統一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以及費率浮動辦法執行。(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任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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