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4月的最后一天,兩位女性等到了她們應有的正義:
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區法院開庭審理此前備受關注的“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法院當庭宣判,分別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4月30日,此前4次離婚起訴被駁回的寧順花,第五次等待判決。湖南省衡陽縣法院當庭宣判,寧順花、陳定華夫妻二人感情破裂,準予離婚,女方主動自愿放棄分割夫妻財產,男方向女方索賠50萬被駁回。
兩起引發全國關注的案件,兩個鍥而不舍的女人。她們通過法律積極維護了自己的權益,也為中國的法治進步貢獻出了自己的力量。而回溯兩起事件的過程會發現,在某種程度上,正是她們的“死磕”,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得以實現。
吳女士
先看杭州這起案件:2020年7月,吳女士在小區快遞驛站取快遞時,被男子郎某某偷錄視頻。郎某某隨后與朋友何某某編造了“女子出軌快遞員”的聊天內容并發至微信群,謠言經由轉發、加工,瘋狂流散。2020年8月7日,吳女士報警。隨后,郎某某、何某某因誹謗他人,分別被行政拘留。吳女士稱,她因這一謠言而被辭退并遭遇“社會性死亡”。然而,郎某某與何某某既不真心道歉,也不賠償。于是,吳女士開始自訴,而后自訴轉公訴。4月30日,郎某某在法庭上道歉,吳女士表示拒絕接受。“案件發生到現在快十個月,如果是有誠意的道歉,那來得太晚了”。
應該說,在這起事件中,吳女士的不妥協起了決定性作用,她鼓起勇氣將自己暴露于大眾面前,對網絡上的各種質疑及時進行回應。應部分網友的要求,她也摘下了口罩,勇敢面對。而司法部門力挺公民維權同樣值得點贊。無論是立案環節,還是最高檢指導余杭區人民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自訴轉公訴,再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這些都充分體現了司法為民的態度。
寧順花
相比于吳女士的遭遇而言,寧順花所獲得的更是一場“慘勝”。此前5年內,她4次申請離婚,4次都被法院駁回。一方面,寧順花一次次被駁回的理由總是“夫妻感情未破裂”;另一方面,其丈夫陳定華屢次放話要“報復社會”,為了保障“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法院只能一邊駁回寧順花的離婚請求,一邊為寧順花下達人身安全保護令。對此,一位律師感慨:“這件事情最荒誕的地方在于,女方沒有被嚇住,堅持要離婚,而正義卻被嚇住了。”
寧順花離婚案背后的問題是,目前我國司法對待離婚訴訟唯一的標準仍然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寧順花一直不明白的是:為什么家暴、死亡威脅、辱罵、親人被毆打……都不能證明他和丈夫的感情已經“破裂”?是否“破裂”到底該由誰說了算?直到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這一次,在全國輿論的關注下 ,有了最新法律規定加持,寧順花終于順利地離了婚,前提是“主動自愿放棄分割夫妻財產”。而且離婚之后,她仍然害怕被報復。
截至目前,這兩起案件都已塵埃落定。我們希望吳女士和寧順花,都能開啟自己的新生活。也希望今后當更多的人在面對和她們類似處境時,不用再付出如此慘痛的代價。這是法治社會的客觀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責任編輯/王學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