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5月6日訊 近日,觀海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欄目留言,咨詢自帶酒水被收取“開瓶費”是否合理的問題。就此問題,記者致電咨詢了市市場監管局進行咨詢。

工作人員表示,商家變相收取開瓶費是違規行為,是不合理的。根據《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2017)》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餐飲業經營者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應當明示商品、服務價格和消費金額,不得設定最低消費,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開瓶費、餐具消毒費等沒有合法依據的費用。此外,《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2017)》第七十九條第十款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設定最低收費,收取或者變相收取開瓶費、餐具消毒費等沒有合法依據費用的,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工作人員建議廣大市民,在消費的過程中遇到商家設定最低消費、收取或者變相收取開瓶費、餐具消毒費等沒有合法依據的費用時,應及時撥打青島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投訴,相關部門接到投訴后將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山東省消費者保護條例》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