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國新辦舉行優化公證服務更好利企便民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針對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在辦理繼承公證中證明多、辦證難、辦證慢、手續繁等問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負責人施漢生在吹風會上介紹,繼承公證是公證行業傳統的業務,去年,全國辦理繼承公證164萬件,實際的需求遠遠大于這個數字,因為公證員人手少,而且辦理繼承公證確實比較復雜。
施漢生說,繼承公證具有確權性質,和這份遺產相關的人和事特別復雜,需要的材料非常多,一個戶口本上是不能夠完全客觀反映所有親屬關系的。因為取證難度大、公證處公證員面臨的風險高,更重要的是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因為要保障財產的安全,不能因為公證辦得不細導致矛盾,增加法院的壓力。因此,為了預防糾紛,保護當事人和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公證員必須要對被繼承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有沒有代位繼承、轉繼承等情況進行核實。
施漢生表示,司法部將從五個方面來發力解決上述繼承公證辦證難等問題。
一是簡化和完善繼承公證有關的規則。司法部要指導中國公證協會盡快對《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和《辦理小額遺產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這兩個行業規范進行調整補充完善。綜合運用信息化手段、公證機構主動服務等措施來方便當事人,提高辦證的效率和質量。
二是推行公證證明材料清單制度。梳理遺產繼承公證所需證明材料清單,并向社會公示。當事人提供證明材料難度比較大的,要將心比心,換位思考,主動跑,按照程序進行調查核實,避免“坐堂辦證”、“以證換證”。
三是對小額遺產繼承,我們探索實行承諾制。有關部門已經公布了,1萬以內的金額不需要公證。對于確有辦理小額遺產繼承公證需求,但獲取證據、證明材料有難度的,在進行基本審核材料以后,沒有發現疑義的,可以由當事人對他所說的一些情況作出真實性承諾,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
四是落實一次性告知和首問負責制。避免當事人來回往公證機構跑,讓他清清楚楚的知道辦證時限,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減少現場等候時間和往返公證機構的次數。
五是及時高效辦理。因為繼承公證法律關系復雜,調查核實過程比較長,有的是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也有一些是公證機構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拖沓。司法部明確要求對繼承公證不能拒絕、不能挑肥揀瘦,要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受理、盡快辦理,縮短辦證時間。
責任編輯:劉聰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