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4日訊 根據青島市民政局、青島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起,西海岸新區相關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再次提高。
其中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50元;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20元,在低保金發放的基礎上補差發放。
據了解,本次提標共惠及全區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248人,重點困境兒童154人。截至5月底,今年1-5月份補發資金20余萬元已全部發放到位。(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李德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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