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5日訊 日前,教育部印發了《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進行了部署。2021年研究生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初試時間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規定》明確,進一步加強碩士研究生命題工作規范管理,積極深化分類考試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進經濟類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分類考試改革試點,經濟類綜合能力考試科目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供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等6個經濟類專業學位選用,招生單位要統籌考慮本單位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使用。
《規定》要求,進一步推進科學精準劃線。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分開劃線,不再統一劃線。(青報全媒體記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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