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9日訊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的規范化,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城陽區認真組織,做好“五項舉措”,圓滿完成2021年度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6月4日研究制發了《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1年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青城政發〔2021〕11號)。在以城陽區政府名義發布的19件規范性文件中,提出了繼續有效12件,擬廢止2件,擬修改5件;在以城陽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16件規范性文件中,提出了繼續有效11件,擬廢止5件。
一是明確清理依據。本次清理主要根據《山東省規章清理辦法》《山東省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暫行辦法》,對2021年5月31日以前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35件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是規范清理程序。按照“誰起草、誰評估、誰清理”的原則,規范性文件起草部門作為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責任部門。起草部門發生撤并的,繼續履行其職責的部門作為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責任部門。將上述35件規范性文件按照實施主體分別發送各實施部門,要求各部門確定專人負責,就有關規范性文件提出明確具體的保留、修改、延長或者廢止清理建議。
三是嚴格審查把關。在部門初步清理意見的基礎上,區司法局組織專門力量,按照規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等標準逐件審查研究,提出文件清理的初審意見。
四是注重有效銜接。將優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貫徹落實民法典等專項清理要求作為年度清理標準,全面梳理并清理與標準不一致、不適應、不協調的規范性文件,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合理、科學、有效。
五是統一清理意見。2021年5月31日城陽區司法局下發《城陽區司法局關于2021年政府規范性文件評估結果的通知》,再次征詢相關單位意見,并就清理中存在的有效期銜接、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等后續問題處理等進行多次溝通協調,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最終的清理結果。(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周偉 通訊員 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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