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17日訊 網購商品“七天無理由退貨”,這是有法律保障的,但這條規定對線下實體店并不適應。近期,即墨市場監管局結合文明典范城市創建活動和學黨史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主題,持續推進放心消費示范創建工作,在服裝市場7000余家商戶中率先推廣實施線下“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承諾,推動服裝市場健康發展。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電商平臺的不斷發展,線上購物平臺競爭力越來越強,在這種情況下,線上線下退換貨制度落差以及由此帶來的消費售后服務體驗不一致,不利于實體商業發展。線下實施無理由退貨,不僅能提升實體店競爭力,讓消費者獲得線上線下一致的售后體驗,更能促使商家增強產品質量和提升售后服務,促進更加活躍的市場競爭。但根據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線下實體店購物的“無理由退換貨”服務尚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果消費者在實體店購物后不滿意,在商品無質量問題的情況下,無法享有網上購物同等的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權利。
如果企業能夠主動作出七日無理由退貨承諾,消費者將享受到更便捷的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換貨服務。隨著疫情期間對銷售的考驗,實體店商家也認識到,只有尊重消費者的權益,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提升自身的競爭力,才能迎合市場的發展趨勢,在電商發展的現實中贏得充分的生存空間,實現商家和消費者的雙贏。
即墨區國際商貿城市場監管所遵循“政府鼓勵倡導、企業自愿承諾、承諾即受約束”的基本原則,在服裝市場內引導7000余家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線下實體店七天無理由退貨承諾活動",前期開展了廣泛宣傳動員,通過微信工作群溝通、召開座談會、與商戶代表交流等方式進行發動宣傳,讓商戶確實認識到“七天無理由退貨”實際上是雙贏,消費者利益得到了保護,企業的信譽、聲譽也得到了提高。
同時,監管所與商戶進行深入探討,及時了解實施“七天無理由退貨”的難點,消除一些商戶反映的生鮮、定制的商品一旦退貨后沒法處理的顧慮,生鮮或定制商品并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承諾。在推廣過程中,引導部分思想覺悟高的商戶率先懸掛標識牌,實施“七天無理由退貨”,并讓他們做好銷售額記錄,讓業戶真正感受到“七天無理由退貨”是一項雙贏的舉措。截至目前,共召開座談會10次,發出倡議書5000余份,已有200余家商鋪實施“七天無理由退貨”承諾。(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濤 通訊員 逄文越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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