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高端研發機構最高資金支持5000萬元!城陽加快引進優質科技資源
為進一步集聚優質科技資源,更好發揮高端研發機構對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支撐作用,不斷提升創新活力和人才聚集能力,城陽區印發《關于引進優質科技資源建設高端研發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給予每家高端研發機構最高資金支持5000萬元。
引進范圍
由城陽區以外的國內外知名研發機構、高校、企業,部屬科研院(所)、山東省屬科研院(所)等單位作為設立方與城陽區人民政府共建高端研發機構,重點以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生物健康、現代服務業等產業領域為主,與城陽區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發展及市場需求相適應,與科技、產業園區融為一體,強化科技資源、教育資源、人才資源的融合集聚效應。
引進基本條件
(一)編制詳細完備的建設方案。建設方案主要包括功能定位、建設期限、建設規劃、建設目標(含階段性預期目標)、建設內容、科研優勢、人才團隊、組織架構、管理體制、規章制度、運營管理、產業化發展、分配機制、投入預算以及資金籌措等內容,包括量化的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發展目標。
(二)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與擬落戶街道或功能區協商,確定落戶地址,在城陽區完成注冊,辦公和科研場所面積原則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具備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
(三)具有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除區級財政資金補助外,通過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等用于研發運營。
(四)引人用人機制健全。由設立方派出負責人,工作人員以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同等專業技術人才為主,三年內須引進(全職或柔性)或培育國家級、省部級高層次人才3人及以上。
(五)具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圍繞城陽區重點產業領域主要開展應用基礎研究、產業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研發服務等,具備實現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的能力,3年內年均實現技術交易額100萬元以上。
(六)建設期限。引進建設的高端研發機構建設周期原則上應3年完成,經城陽區高端科研機構推進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最多不超過5年。
政策支持
(一) 資金支持。給予每家高端研發機構最高資金支持5000萬元,分4期,第一期支持資金1000萬元,第二、三期每期支持資金最高1500萬元,第四期為綜合評價獎勵資金,最高獎勵1000萬元。
(二) 配套服務。各街道或功能區要對引進的高端研發機構落實我區人才共有產權等政策(符合青島市限購政策),協助高端研發機構落實辦公場所,對其引進的人才及其子女、配偶落戶等提供配套服務。
(三)擬定協議。設立方依據本意見及配套文件與所在街道或功能區協商擬定共建事項,鼓勵企業參與聯合建設。
(四)運行管理。高端研發機構選擇注冊為事業單位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功能區作為舉辦方,原則上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所)長負責制,取消行政級別,要創新體制機制和管理運行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探索公辦、民辦、國有民辦、混合制等多種所有制形式,支持企業化運行管理,打造“科研+產業+資本”相結合的創新生態體系。
(五)政策銜接。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引進高校院所等高端科研機構的實施意見》(青城政辦發〔2017〕19號)、《<關于加快引進高校院所等高端科研機構的實施意見>實施細則》(青城科字〔2019〕4號)政策期內引進的科研機構,按原政策或共建協議執行。
(六)其他事項。我區亟需引進的高端研發機構如有不同資金額度支持需求的,可“一事一議”報區政府常務會研究確認。
城陽區科技部門委托第三方對高端研發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和績效評價,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和資金撥付的重要參考依據。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周偉)
責任編輯:張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