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19日訊 “警察同志,我老板的車標被人偷了!”6月6日上午,市民陳先生急匆匆的跑到湘潭路派出所報警。原來,陳先生的老板有一輛邁巴赫轎車,因為要到外地出差,便把車停在公司門口的停車位上,由陳先生負責照看。當天,陳先生到單位上班時發現,轎車車頭的車標竟然不見了,情急之下,匆匆趕到派出所報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至現場,通過調取現場監控,發現6月5日晚上11時許,有一穿白T恤的男子,將T恤拉起來套頭上,將車標偷走了。民警分析,嫌疑人舉止怪異,疑似醉酒。民警便根據視頻向前追,果然找到嫌疑人喝酒的地點,通過現場走訪,迅速落實嫌疑人劉某身份。

當民警找到劉某向其表明身份時,劉某意識到事跡敗漏,向民警坦白“我知道你們是因為6月5日偷車標的事找我,現在車標就在我家里”。原來嫌疑人劉某當晚和朋友一起把酒言歡,酒后二人各自回家,在回家途中,劉某發現路邊停放一輛黑色轎車,車標很好看,見四周無人,乘著酒意,便想將車標偷走。為防止被監控拍到,醉酒的劉某還將T恤拉起來,蓋住臉部。第二天酒醒后,劉某也意識到自己闖禍了,但始終沒有向公安機關自首的勇氣。當民警找到他后,便意識到天網恢恢,向民警交待實情,并表示愿意補償車主全部損失。現劉某因涉嫌盜竊被李滄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警方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親朋好友聚會喝酒是常事,酒后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言行,切記醉酒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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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員工變“家賊”,私配鑰匙偷茅臺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19日訊 27歲的濰坊籍男子王某,在青島西海岸新區某飯店打工,為償還信用卡,他心生歹意,打起了自己店里高檔白酒的主意,偷配庫房鑰匙,先后多次潛入庫房盜竊茅臺等名酒數宗,非法獲利1萬余元。青島開發區警方接到報案后,迅速出擊,將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及收贓嫌疑人郭某一舉抓獲。

2021年5月16日,長江路轄區某飯店經理孫女士報警,稱其飯店庫房六瓶茅臺酒被盜。接到報案后,長江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案發現場,經調查發現,失竊的茅臺酒存放于飯店的庫房內,且門鎖并沒有被損壞的跡象。由于鑰匙平時只有經理孫女士掌握,民警懷疑應該是內賊所為。據孫女士介紹,庫房里的物品每月清點一次,所以六瓶茅臺是何時被盜并不清楚。
隨后,民警調取了店內一個月來的監控錄像,經過仔細查看,發現5月9日凌晨1點左右,一個矮胖的身影悄悄進入飯店,并朝著倉庫方向走去。幾分鐘后,該身影拎著一個手提袋匆匆忙忙離開。經過辨認,確認該身影正是酒店員工王某。隨后,民警立即奔赴王某暫住處將其抓獲。

王某到案后,對其先后數次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供述,由于其花錢大手大腳,信用卡透支嚴重,為了償還信用卡,便打起了酒店倉庫里高檔白酒的主意。他趁孫女士不注意,偷偷配了庫房后門的鑰匙,并趁著店里員工都下班的時候,悄悄返回酒店實施盜竊。根據王某供述,其所盜竊的高檔白酒都賣到了城陽一家酒水回收點,共獲利一萬余元。根據王某提供的線索,民警立即奔赴城陽,將收贓嫌疑人郭某(33歲,安徽人)抓獲,并將六瓶飛天茅臺全部追回。
目前,兩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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