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調整搬遷本是一項普通的市場行為,但嶗山區一家小公司的經營者王先生(化名)為了把企業從嶗山區遷移到別的區市,已經忙活了1個月,仍然沒有得到嶗山區有關部門的“放行”。觀海新聞記者從市政務服務熱線12345了解到,2020年6月期間就有59家企業反映在辦理跨區遷移過程中遭遇種種“挽留”,甚至一些企業在辦理跨區遷移的第一步——工商登記遷出時,花費時間就有1個月左右。
王先生告訴觀海新聞記者,他經營的是一家每年納稅只有幾萬元的小企業,多年前開辦企業時,注冊地在嶗山區的一個街道辦事處。最近因為經營上的原因,王先生決定將企業從嶗山區遷移到青島市的其他區市。“企業跨區遷移是常見的一種市場行為,即便不能‘一次辦好’,也應該在短時間內走完審批程序。沒想到的是,企業跨區遷移程序的第一步——從注冊地將工商登記遷出,就遇到了這么多麻煩。”王先生說,嶗山區政務辦理大廳的工作人員收下了他提供的相關材料后,半個月沒有動靜。他實在等不及了,就打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告知“必須得到嶗山區財源辦的同意,才能辦理下一步審批”。
王先生按照嶗山區政務辦理大廳工作人員提供的辦公電話,聯系了嶗山區財源辦。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王先生的企業要遷出,首先需要注冊地的街道辦事處“放行”。王先生與街道辦事處相關工作人員多次電話溝通,并到街道辦事處與相關負責人進行了面談。經過多次“挽留”后,街道辦事處確定王先生去意已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分別簽字同意。
“以為街道領導簽了字就沒問題了,沒想到接到嶗山區財源辦回饋的消息,他們開會沒有通過企業遷移的事情,原因是遷出理由不充分。”這一反饋令王先生十分費解,“自己的企業要遷移,究竟需要多么充分的理由?”
“現在辦理工商登記遷出,就已經用了1個月,后面還要辦理稅務遷移等其他手續。”王先生說,他已在要遷入的區市租好房子,現在沒辦法遷入,白白浪費了1個月的房租。不僅如此,因為需要準備辦理企業遷移稅務事宜,他的企業已經做了財務核算,目前沒辦法開發票,也無法正常開展業務,如果企業遷移審批繼續拖下去,損失會越來越大。
觀海新聞記者與王先生一起聯系了嶗山區政務辦理大廳,工作人員回復,目前沒收到嶗山區財源辦的信息反饋,無法辦理企業遷出手續。他們只是負責行政許可,收到材料后需要報送給區財源辦,正常情況下,區財源辦審核通過后3到5個工作日就能遷出。
觀海新聞記者了解到,嶗山區財源辦的全稱是嶗山區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嶗山區政務網公開信息,嶗山區財政局稅政科承擔嶗山區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觀海新聞記者隨后根據嶗山區政務辦理大廳工作人員提供的電話,聯系到了嶗山區財源辦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目前部門之間還沒有達成協議,需要下次開會時兩個部門再對一下。”這位工作人員說,“街道辦事處的手續辦了,并不代表整個程序辦完了,需要小組討論決定,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要繼續匯報。”觀海新聞記者繼續咨詢嶗山區財源辦是否有審核時間的要求時,這名工作人員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需要按照程序辦理,一步步提交。觀海新聞記者追問下一步應該如何辦理時,對方表示會聯系街道辦事處的負責人繼續匯報,其余沒法繼續回答,隨后掛斷了電話。
觀海新聞記者采訪時發現,王先生的遭遇并不是個例,此前有多家企業撥打市政務服務熱線12345反映,在辦理跨區遷移過程中遭遇如此“挽留”。
今年5月,市民劉先生(化名)到市北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辦理工商登記遷出,想把自己經營的企業遷到西海岸新區,13天后卻被告知沒有審核通過,他的企業還不能辦理工商登記遷出。劉先生說,公司已搬遷到西海岸新區,業務也都在當地開展,雖然接到工作人員的挽留電話,但企業遷移確實已成定局。
“因為一直沒有審核通過,公司沒辦法開具發票,已影響到業務開展。”劉先生說,他隨后撥打市政務服務熱線12345反映此事才得以解決,從提出工商登記遷出申請到辦結用了1個多月,而后面辦理企業跨區遷移的相關稅務遷出手續,僅僅用了1天時間。
觀海新聞記者查詢到,2019年12月16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企業跨區市遷移有關事宜的通知》(青政辦字[2019]77號)明確指出,各區(市)要站在服務全局、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的角度,把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把“放管服”改革作為提升政府服務水平的著力點,努力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任何區(市)不得對企業在青島轄區內正常遷移設置障礙。相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及時為符合條件的遷移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變更,不得以區(市)政府不同意企業遷出為由限制企業遷移。對違反規定的,市政府將予以通報或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在采訪中,觀海新聞記者了解到,上海在今年年初發布《上海市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中,將企業正常跨區遷移辦理服務,列入上海市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開通了上海市企業跨區遷移服務專窗,并提出,對符合正常遷移條件的,10個工作日內辦妥相關遷出手續。
記者點評
如此“挽留”傷了企業心
有業內人士曾經做過這樣一個比喻:創辦時,企業和政府之間是親親熱熱“結婚”;遷移時,兩者難免別別扭扭“分手”。特別是一些經營規模比較大、納稅比較多的企業,辦理跨區遷移的過程被形容為“痛苦且復雜”,部分企業可能面臨遷出區不肯放而遷入區催著要求遷入的兩難境地,問題嚴重時甚至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
當企業有意離開時,屬地政府加以挽留是合情合理的,但不應該設置障礙,也不應該施加壓力。依靠拉長審批時間、增加審核環節等手段進行所謂的“挽留”,無疑是本末倒置。優質服務才是企業愿意留下來的關鍵。
自由遷移是企業的重要權利。希望相關部門明確企業辦理跨區遷移的流程時限,或是設置“專門窗口”,避免企業因服務環境、自身發展等原因正常遷移遭遇人為障礙,形成有利于企業跨區遷移的營商環境,切實營造優良的政務服務環境。(青報全媒體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