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山東省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
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批復
省衛生健康委:
《山東省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實施方案(2021-2025年)》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山東省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由你委印發并組織實施。
二、要始終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大力推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積極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增強優質醫療服務供給能力。
三、各有關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推進相關醫療機構對標建設提升。
四、你委要牽頭做好《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的跟蹤調度和考核評估,加強督促指導,認真研究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重大情況及時按程序向省政府報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責任編輯: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