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南區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實施清單(第一批)》公布,42項政務服務事項涉及的79項證明事項正式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后,企業和群眾在辦理行政事項時可以不再提交相關證明,僅需作出書面承諾即可辦理相關行政事項,實現從“東奔西跑開證明”“東翻西倒找證明”到“一紙承諾、一次辦好”的提升轉變。
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則,首批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涉及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救助等多個領域,涵蓋了身份證、營業執照等多項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的證明,力改辦證多、辦事難問題。此次清單98%以上的事項可以在市民大廳集中辦理。
為把好事辦好,切實提升企業和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區司法局組織區行政審批局、區大數據局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反復多輪調研,圍繞事項要素、核查方式、數據互認互享等方面進行研商,確保了清單公布“立可辦”、清單之內“一定辦”。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全面推行,對于進一步深化減證便民,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具有積極作用,作為“法治為民辦實事”重點項目之一,區司法局將不斷強化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工作的指導協調和跟蹤評估,讓企業和群眾切實享受到減證便民紅利。







責任編輯:喬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