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22日訊 青島市政府新聞辦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由市發展改革委對新近出臺的《青島市重點項目建設推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解讀。

作為“項目落地年”青島推進項目落地的最新保障體系,《辦法》共8章29條,對項目儲備、項目確定、項目管理、項目保障、項目服務、項目激勵等項目管理服務全流程進行了明確,打造環環相扣的項目推進體系,提高項目全流程跟蹤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快市重點項目建設。
和以往的項目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突出項目儲備、突出動態管理、突出項目保障、突出項目激勵,將為青島重點項目建設帶來新的發展契機,吸引更多優質資源落戶青島,提升城市發展能級。
打造環環相扣的項目推進體系
據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二級巡視員劉凱介紹,2016年3月,青島出臺了《青島市市級重點項目管理辦法》(青政辦字〔2016〕36號)。此辦法至今沿用5年,已不能適應當前重點項目推進工作的需要。根據《山東省重大項目管理辦法》,借鑒廣州、深圳、杭州、成都、濟南等地重點項目推進管理經驗做法,結合青島實際,由市發展改革委起草了《辦法》。
與2016年版相比,新修訂的《辦法》主要體現了四個特點。
突出項目儲備。建立全市重點項目儲備庫,市發展改革委是項目儲備工作牽頭部門,各區(市)政府、各功能區管委、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是項目儲備的責任主體。通過提前謀劃、招引、儲備一批發展潛力大、未來經濟價值高的大項目,經評估審核后可納入市重點項目儲備庫。
突出動態管理。對市重點項目進行分類管理、動態跟蹤,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實行滾動調整,因客觀原因推進不力的建設項目可申請退出市重點項目,條件成熟的項目可調整進重點項目。
突出項目保障。進一步集聚重點項目保障政策,從用地、資金、配套、人才等方面提出系統、明確的8條保障措施。準確對接國家調整后的用地新政策,利用窗口期,積極保障項目用地。運用市場化思維,積極推動創投風投、企業債券等多種融資方式滿足項目資金需求。
突出項目激勵。加強市重點項目年度計劃完成情況評價力度,健全完善重點項目評價體系,堅持平時評價與年終評價相結合,明確了獎懲措施,對市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庸政懶政怠政濫政問題,依法依規依紀處理;項目單位利用虛假信息和資料騙取市重點項目資格的,終止其市重點項目資格,并按規定追究責任。
本《辦法》適用于青島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市重點項目的管理、服務和保障。市級新舊動能轉換重點產業(優選)項目、“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補短板基礎設施項目等的管理推進可參照執行。市重點項目包括建設項目和準備項目兩類,建設項目包括新開工項目和續建項目,準備項目一般是列入年度工作計劃但尚不成熟、當年不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市重點項目每年年初由市政府發文公布,動態調整后,由市發展改革委發文公布。
提高項目全流程跟蹤服務水平
突出管理、保障與服務并重,為企業發展和項目落地提供更加完備的保障體系,新《辦法》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惠企政策。
在項目保障上,《辦法》明確了各區市及責任部門(單位)對市重點項目進行土地、資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稅收等優惠政策。
在土地方面,市重點項目新增建設用地供給根據項目建設時序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按照應保盡保的原則予以落實。
在資金方面,鼓勵和引導銀行貸款、企業債券、創投風投多種形式的資金投向市重點項目。支持市重點項目申報國家、省、市財政專項資金。負有撥付建設資金責任的區(市)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項目建設進度,依照合同等及時撥付市重點項目建設資金。
在人才方面,可按規定申請租購青島市人才住房,享受住房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按規定享受子女入學、醫療保健等“綠色通道服務”。市重點項目所屬員工可成建制落入單位集體戶,有關部門(單位)提供全程代辦服務。
在配套護航方面,加強市重點項目配套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保障市重點項目建設和項目建成投產、使用的配套需要。加大對市重點項目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及時查處破壞和擾亂市重點項目建設的行為,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同級重點項目主管部門。
在行政事業性收費、稅收方面,對涉及用海的市重點項目,符合減免海域使用金的,海洋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依法予以減免。對市重點項目的新建基建用地,在建期間沒有經營收入的,可依法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在項目服務上,《辦法》明確了建立市重點項目聯動協調機制及協調推進工作專班制度,協調解決影響項目推進問題;建立健全綠色通道,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區域性環評及共享共用區域內建設項目評價評審結果。
《辦法》的施行時效為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投資是經濟工作的“第一戰場”,項目是促進投資的重要支撐。青島重點項目發展勢頭良好、空間廣闊,今年上半年220個市重點建設項目開工率達99.09%,完成投資800.25億元,占年度投資計劃的78.27%。新《辦法》的出臺,將為青島重點項目建設提供新動力,吸引更多優質項目落戶青島、納入市重點項目,共同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青島,共同推進城市經濟高質量發展。(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楊光)
責任編輯:孫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