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感傾訴 /
在網上看到一個女人的傾訴故事,心里很氣憤,特別為女主感到不值得。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30剛出頭的女人,婚齡有7年了,有一個女兒今年6歲。
我和我老公結識于網絡,那會兒我大學畢業不久,一直沒找到心儀的工作,心里煩悶就添加了附近的人聊天。
可能也是緣分吧,加了他后,聊得很開心,他會整晚陪我聊天,也會給我鼓勵,甚至幫我一起找工作。
那會兒我還經歷了喪母之痛,因為母親得了癌癥,治了2年還是走了,不僅花光了家里的積蓄,還欠了很多外債。
說實話,這樣的家庭條件,我是不敢談戀愛的,我怕男生們會嫌棄我。
可能正是因為這樣的心理,才導致我很快進入婚姻,很容易被一點小事感動,沒有看清一些人和事。
我老公在我們認識不到3個月的時候,就向我求婚了,當時也是我母親病重快不行的時候。
他幫我一起照顧我母親,還承擔了一部分醫藥費,母親也都看在眼里,她快走的那段時間,把我們的手放在一起,示意好好在一起。
就這樣,我們領了證,但沒辦婚禮,不久母親就去世了。
其實,我冥冥之中感覺太快了,雖然當時他給我的感覺不錯,但畢竟是終生大事,多少有點忐忑,果然抱著僥幸心理進入婚姻,都不會善終。
辦完母親的喪事后,我搬去和他一起住了,他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還在還貸款,他爸媽跟他一起住。
以前他父母一直務農,自從他在城里買了房以后,就把父母接了過來。
這個是我第一個不滿的點吧,因為結婚前,我并不知道他父母跟他一起住,在交往的時候,我多次跟他說過,以后就我們兩個人,不想跟任何一方家長一起同住。
他答應得很好,實際卻騙了我。他解釋說父母不會常住,而且結婚后有父母在,可以幫忙一起承擔家務,有了孩子可以幫忙一起照顧。
他還說會努力賺錢,爭取再買一套,到時就可以分開住了。我當時心軟,就沒過多計較。
第二件讓我不滿的事,他給他父母生活費,不跟我商量,那是我們第一次爭吵。
那天晚上,我看著他拿著錢走進他父母房間,然后我貼著門聽見,他叫他們把錢拿著。等他回來后,我問他,這是什么錢。
他說生活費,一個月3000,我說菜、水果基本都是我買回家的,你父母還需要什么消費呢?再說他們不可能一點存款都沒有吧。
他就不耐煩地說,你不要BB了,這是我的錢,我想給就給,你有錢你也可以給你爸。
我第一次看到他這種態度非常寒心,還鬧了離婚,但沒幾天,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他和他父母可能因為娃,對我變客氣很多,他在我懷孕生娃期間,表現還算可以。
但是中間帶娃,瑣碎矛盾的事情太多,我就不提了,懂的人都懂,總之,這7年,他父母除了過年回老家看親戚住幾天,再沒有回去住過。
第三件事是彩禮。因為我們領證不久,我母親就去世了,彩禮婚禮這些都沒談。
懷孕后,我跟他說起來,他本來說的是彩禮不給了,婚禮也免了,但會在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可直到現在都沒給我加。
每次我一提加名,他就跟我說還在貸款的房子加不了,沒辦法,我就說要換房。
因為孩子馬上要讀小學了,正好我想換個稍微好點的學區,我自己這幾年上班存了5,6萬,再把現在這套房子賣了,他那邊再出個5,6萬就差不多可以買了。
然而他跟我說,這幾年沒有存下錢,都被他花光了,我不信,我說從結婚以來,你的錢我都沒管過,沒用你一分錢,怎么會沒錢?
他說以后就讓我管錢吧,前提是幫他把欠債還了,否則免談。
然后他就發來幾張信用卡賬單、花唄賬單,林林總總差不多4,5萬。
我很詫異,因為平常沒看到他大筆開銷,他說是請客吃飯花掉了(他是做銷售的,平常會有這方面的開支)。
我現在就是心里堵得慌,他沒有原則性錯誤,平常對我和孩子都還可以,跟他爸媽這幾年也磨合得差不多了,至少不會有大矛盾。
然而,他在錢這塊總讓我很不舒服,結婚后不把錢交給我管,我的收入管家里開支,他的收入還貸款加人情開支,孩子的教育費用大部分還是我來。
所以想問姐妹們,我該把他的欠款還上嗎?以此來管他的錢。
但還了欠款,可能就沒錢買房了,本來想著如果他實在沒錢,我就問我閨蜜借點。
希望網友們幫我看清事情的本質,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整理|晚晴)
/ 慧姐支招 /
不知大家注意到沒有?女主有一句話說得特別“傻”,那就是她評價自己的老公,“他沒有原則性錯誤,平常對我和孩子都還可以,跟他爸媽這幾年也磨合得差不多了,至少不會有大矛盾”。這句話的信息量很大,我們就先來仔細分析一下。慧姐認為,盡管女主和老公生活了七年,但可以說她根本不了解老公,甚至可以說,她連最基本的識人的能力都沒有。
首先女主誤解了“原則性錯誤”這個概念。她可能認為,原則性錯誤僅僅是指情變和出軌這些事,可慧姐卻認為,不尊重妻子、不公開家庭收支、夫妻不同心、自作主張、有事不與妻子商量……這些因極度自私的性格而外化出來的言行,都可以稱得上是原則性錯誤,并且足以成為威脅婚姻的大敵。事實上,女主出來傾訴,就說明自己心里已經有了離婚的念頭,對這份感情也產生了動搖。
其次,女主是個心口不一、言行矛盾的人。既然她認為老公對自己還可以,那為何還委屈老公不在房本上加自己的名字,不給她生活費,讓她替自己還錢?說自己和公婆磨合得差不多了,沒有什么大的矛盾,那經濟上的矛盾算不算大矛盾?沒矛盾為何還不滿老公每月給公婆3000元錢生活費?這些只能說明女主內心不甘受屈,但在外表上對老公還是會逆來順受。在這種心態下,無論別人怎么給她建議,她可能都只是想想,而不會真正去爭取在家庭中的地位。
不得不承認,這個男主好精明,前期只付出一點點,之后就不停地收獲。戀愛時他只是幫女主分擔了母親的一部分醫藥費,從此就再沒有過物質和精神方面的付出。娶個媳婦,一分錢不用花;買個房子,只寫自己的名字;每月給父母3000元,但一家老小的生活費用卻讓妻子出錢……結婚7年,面對妻子的不滿,他竟然玩起“兩頭堵”的游戲:妻子要求管他的錢,他就先讓妻子幫他把欠債還了。和這樣自私自利的人過下去,女主只怕這輩子都要被他榨干了;但如果離婚,其結果肯定也是女主凈身出戶,因為家里沒有任何屬于她的東西。
女主之所以落得今天的結果,原因主要有兩條:一是女主太自卑,覺得自己條件不好,不配得到更好的愛,只要有人娶,就是對自己的恩澤;二是因為女主在陷入困境的時候,草率地決定了自己的婚姻。她認為有人幫她付了母親的一部分醫藥費,便放大了這個人的優點,覺得他可以托付終身,其實她根本沒有好好地了解這個男人。
在這里,慧姐不想說女主是該離婚還是應該過下去,只想給女主說,先放下深深的自卑,然后挺起腰桿,相信自己是有優點的,也值得擁有更好的,無論是婚姻還是生活。到那時,她就知道自己該怎么辦了。(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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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