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打開短視頻平臺,越來越多的兒童被父母推到鏡頭前當上網紅,一些過度消費“網紅兒童”的內容也傳遞出負能量。日前,中央網信辦啟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針對直播、短視頻平臺涉未成年人問題,明確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等。
幾乎每一個“網紅兒童”身邊,都有一對斂財的父母。去年“三歲女童被喂到70斤當吃播賺錢”的事件一度引發熱議。那個被父母起網名“佩琪”的孩子,并不像動畫片中的“小豬佩奇”那樣快樂。相反,她很不幸,在投喂之下體重不斷增加,淪為賺錢工具。而就在網友對“佩琪”健康表示擔憂時,其父母卻在標題中宣布:“馬上突破100斤!”一個網名“小文雯很可愛”的女主播,帶著六歲孩子做直播,多次恐嚇孩子“我不要你了,我不是你媽”“你爸也不想要你”,致孩子大哭,以此博取眼球,獲取廣告收益。這些事讓人出離憤怒,到底是怎樣的失職和無知,才能拿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做斂財工具,且毫無悔改之心?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隱性消費孩子的行為,比如,故意給小寶寶喝酒,吃檸檬,聞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然后拍攝寶寶表情,以此來獲得流量。這也是“啃小”,容易引來惡性示范。
女童“佩琪”
“網紅兒童”問題背后,是平臺的底線淪喪、肆無忌憚。炒作“網紅兒童”已成利益鏈條,首惡是那些不良家長,而短視頻平臺的推送和流量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算法之下,你看了什么,平臺就一直給你推什么,“網紅兒童”視頻也是如此。即便在引發輿論質疑后,一個“佩琪”被查了,還有更多“佩琪”在路上。平臺一邊在裝睡,一邊在數錢。
針對這些亂象,中央網信辦啟動專項整治行動,是非常有必要的,也與近年來的治理精神相一致。比如,今年2月出臺的《關于加強網絡直播規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就專門提到了“加強未成年人保護”。今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以外的勞動。炒作“網紅兒童”屬于板上釘釘的違法違規行為,然而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沒有“從嚴查處”。而這也是公眾對于此次專項行動所期待之處。
從嚴查處,需要讓那些“啃小”的家長認識到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對其形成有力震懾,使其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加強網絡素養。對于涉事平臺,則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國家早已規定APP須有“青少年模式”,但很多平臺形同虛設。目前,大多數兒童賬號都是以孩子父母的身份信息注冊、運營,平臺難以通過注冊身份鑒別,給平臺和市場監管增加了難度。但“有難度”不是“不作為”的理由,平臺能用算法推送,就不能用算法管理?當發現用戶發布傳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信息時,應立即停止傳輸相關的信息,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網信、公安等部門報告,盡快斬斷網絡傳播的鏈條。相關部門要以常態化的監管和嚴查,倒逼平臺嚴格履責。
普通網民也要加強內省,少一點圍觀,就少一波流量“助攻”。別讓自己淪為制造“網紅兒童”的推手。這一點,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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