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9日訊 近日,青島市十六屆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務會議研究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青島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據悉,市生態環境局堅持頂格推進,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開門編規劃,先后實施了12項課題研究,多次邀請高層次專家指導,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完成了社會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司法部門合法合規性審查等各項工作程序。

《規劃》全面總結“十三五”時期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果,系統分析“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著眼2035年“美麗青島全面建成”的遠景目標,落實國家、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任務,確定了環境治理、應對氣候變化、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環境風險防控、生態保護等5大類22項主要指標。
《規劃》明確,以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突出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整體治理,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圍繞全面構建生態保護空間格局、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水平、全面構建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全面擴大優質生態產品供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力爭到“十四五”末,全市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系統穩定性穩步提升、環境安全有效保障、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健全。

《規劃》突出“四大理念”,謀劃了“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
突出綠色低碳發展引領。面向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效率提升為著力點,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堅持綠色發展,持續推動結構調整,著力筑牢綠色發展根基,優化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用地結構;堅持低碳發展,開展二氧化碳達峰行動,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管理;堅持全民行動,提高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突出改善環境質量核心要求。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貫穿生態環境保護各領域、全過程。在大氣方面,堅持協同治理,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強化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污染管控和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在水方面,堅持“三水統籌”,加強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強化污染防治,完善生態用水保障,推進美麗河湖建設,保障城鄉飲用水水源安全;在海洋方面,堅持陸海共治,強化陸岸海協同治理、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打造綠色可持續的美麗海灣;在土壤、地下水、農村環境保護方面,堅持系統防治,協同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推進土壤安全利用,加強地下水環境監管,完善土壤污染防控監管體系,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在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方面,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修復為主,守住自然生態安全底線,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

突出防控環境風險安全底線思維。堅持以人為本,推進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強化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構建環境風險防范體系,提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能力,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控,治理影響群眾生活的噪聲、異味等環境問題。
突出發揮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牽引作用。堅持多元共治,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協調機制,完善生態環境法規制度,發揮市場機制激勵作用,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強化生態環境科技支撐,推動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體系。
下一步,我市將按照《規劃》確定的實施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推進機制,加大生態環境領域投入力度,加強宣傳引導,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調度評估,推動規劃目標實現,建設“天藍、地綠、海碧、水清、土凈”的美麗青島,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青島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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