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30日訊 為做好全市統籌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請工作,今天,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于開展全市統籌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在房源范圍方面,《通知》提到,全市統籌分配的人才住房房源主要包括經市本級、區(市)首批分配后的剩余房源,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統籌組織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人才進行分配。
全市統籌分配的人才住房房源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稱信息系統)面向社會公布,并適時更新。
在工作機制方面,健全全市統籌分配的人才住房常態化工作機制,按照日常申請、季度審核、批次分配的程序組織實施。
具體來看,針對日常申請,符合條件的人才及其用人單位可根據購房需求,通過信息系統,按照單位注冊、個人申請、單位初審的程序進行日常辦理。1.單位注冊。用人單位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上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實際經營地址證明承諾、納稅地證明、辦理專員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并錄入本單位人才名單;2.個人申請。人才登錄信息系統填報申請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3.單位初審。用人單位對本單位人才填報的信息和申請材料原件進行審驗,并在單位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通過信息系統上傳公示情況說明,并提交申請。人才和用人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針對季度審核,主要包括:1.評分排序。每季度的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為當前批次申請截止日,系統自動對在此之前通過單位初審、公示并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匯總,生成申請人名單,市、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于截止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啟動審核和評分排序工作,審核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對存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5個工作日內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補正材料后,相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2.查重公示。市、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評分排序名單,通過信息系統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進行篩查,根據篩查結果確定排序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選房順序并予以公布。
針對批次分配,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過信息系統按批次公布輪候選房事宜,明確選房人員名單、選房順序、選房時間和方式等相關內容,并具體組織實施選房工作。
值得強調的是,《通知》中還公開發布了各區市監督電話如下:
市本級
住建部門:82681116
人社部門:88913379
市南
住建部門:88729562
人社部門:66776881
市北
住建部門:66952783
人社部門:58771892
李滄
住建部門:84610097
人社部門:84673301
嶗山
住建部門:88999750
人社部門:88998362
西海岸
住建部門:86988819
人社部門:68979351
城陽
住建部門:68007903
人社部門:58659756
高新
住建部門:66966785
人才服務部門:68013331
即墨
住建部門:88518056
人社部門:85551166
藍谷
住建部門:67720063
人社部門:67722132
膠州
住建部門:82289338
人社部門:82206557
平度
住建部門:87356383
人社部門:89639543
萊西
住建部門:88401169
人社部門:66035783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
責任編輯:管佳宇